弗雷德里克点点头,不一会儿,一个男孩被带进了会客室——在英格兰,男孩幼小的时候是相当可爱的,他甚至可以称得上漂亮,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头发卷卷的,兰姆家族的特征之一,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弗雷德里克,立即大叫了一声。
“叔叔!”
他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弗雷德里克的腰,从身高上来说,这孩子有点缺憾,也不怪男爵起初以为他是遭到了霸凌。
第121章 三人的安排
等到阿尔奇一开口,他们更能确定这个孩子在这几个月里应该没受到什么折磨。
“弗雷德里克叔叔,”他高兴地说,“您是来看我的吗?”
“是来看你的,”弗雷德里克说:“也是来这里担任客座教师的,还有我的两个朋友。”
阿尔奇立刻从弗雷德里克的怀抱里离开,有点羞赧地向房间里的另外两个陌生绅士行礼,不是他忘记了礼节,而是在远离原先的家庭,在一个完全不熟悉的环境中待了几个月后,不免会对亲人朋友产生强烈的思念,不过他很快就又有了笑容:“教师?”他兴奋地问道:“您是说,您会留在这里吗?”
“可能要待上一段时间吧,”弗雷德里克说:“我会承担一部分低年级的修辞学课程,大卫.阿斯特——他会在这几个月里分担一些高年级的哲学与板球课程,利维.肯尼特先生则负责你们的拉丁文和拳击课程。”
阿尔奇好奇地望了利维.肯尼特一眼,在这里利维当然不能再用自己原先的姓氏,也就是伦蒂尼恩,不然就等于将私生子的名头挂在胸口了,而在上层社会,但凡显赫人士的私生子也未必会用地名做姓氏,若是有人追究,事情就会变得棘手起来,不如利维换个姓氏,反正他地狱里的老爹也不会在乎这个——肯尼特的含义是“骑士”,这个姓氏在欧洲与大不列颠很普遍,毕竟骑士是很多的。
“您也是威斯敏斯特公学毕业的?”
“不是哦,我是坎特伯雷公学毕业的。”利维一本正经地说,这下子就连校长也忍不住看了他一眼,虽然在他的心里,俱乐部的成员都是一群有出身,有地位的绅士,但坎特伯雷公学?坎特伯雷公学甚至比威斯敏斯特公学还要谨慎、封闭,它是大主教圣奥古斯丁在597年建立的,那是什么概念?那是大不列颠的七国时代,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七个部落联盟还在争斗不休,西罗马帝国覆灭,东罗马帝国也已经失去了最后的光辉——它最昌盛的时期能够收纳的学生可能只有威斯敏斯特公学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大约三四百人,不奇怪,毕竟这座公学没有独立的学区,它就在坎特伯雷大教堂内。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来自于坎特伯雷公学的学生了,”校长说:“大主教还好吗?”
若对方只是在说谎,准会以为校长询问的是坎特伯雷大主教,也就是圣公会的主教长,但利维顿时笑出了声:“原来您也知道,”他愉快地说道:“它很好,在我离开的时候还是一只公鸡。”
校长大概估算了一下,“是的,”他宽慰地说:“那时候它确实还是一只公鸡。我有一个朋友也是在坎特伯雷公学毕业的,但比你早得多,他离开的时候它还是一只驴子。”他猜想对方可能用了假名,这也不奇怪——他和利维所说的大主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那位宗教亲王,而是矗立在坎特伯雷公学庭院一角的一尊雕像。
几乎每座公学都会矗立着创始人以及曾就学于此的各个显贵达人,譬如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庭院里就立着童贞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雕像,但只要有孩子与大孩子在的地方,你就别指望他们能安安分分地让这些雕像待着,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女王雕像时常被人擦上白粉,涂抹口脂,套上层层叠叠的拉夫领,这些都是公学里的淘气家伙们在晚上偷偷摸摸去跑去干的,有时候会作为新生的考验,有时候则是老生的炫技。
像是坎特伯雷公学的“大主教”,他甚至和教会没一点关系,他是著名的英国诗人杰夫雷.乔叟,这位诗人撰写了享有盛名的叙事短片文集《坎特伯雷故事集》,大名由此为人所熟知,但他死后并没有葬在坎特伯雷大教堂,而是葬在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后来有很多诗人都随着葬在那里——诗人之角由此而来。
坎特伯雷故事集的名字是因为故事的源头就是假托一群前往坎特伯雷朝圣人在往返路途中说的故事,乔叟本人和坎特伯雷没什么关系,但公学还是在一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立起了这位诗人的雕像,但或许是因为工匠手艺不怎么样,雕像看上去古板而又缺乏特征,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苦修士,于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公学的学生开始将它打扮成故事集里的各种人物和动物。
将乔叟雕像装扮成一只五色斑斓的大公鸡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按照利维的外表年龄是没错儿的,校长并不会怀疑俱乐部的绅士会是一个骗子,但再说一次,毕业于坎特伯雷公学的学生实在是不多,他见到了,不免生出一些探寻的心思。
“好了,”他和蔼地对阿尔奇说,“你已经见到你的叔叔啦,你应该回课堂去了。”
阿尔奇有点不情愿,但他也已经在公学待了好一阵子了,也知道撒娇和耍赖没什么用处,他悻悻然地和三人告了别,校长叫来秘书,“带三位先生去他们的房间吧。”
虽然说公学和修道院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学校毕竟是学校,比起赤足女子修道院,在威斯敏斯特公学查案就要简单多了,虽然他们是没法作为学生,但他们可以作为教师不引人注意地在这里长时间地停留。
公学的学生当然背负着沉重的学业,但相对学生的辛苦,教师们的负担也不会轻到什么地方去,哪怕他们一个人只要面对大约二十名学生,但这二十名学生的所有需求——生活上的,学业上的,都需要他们来管理和关注,所以有些时候,公学会招募一些可信的年轻教授来分担教业,也有时候,是某个著名的学者或是研究者有了作品或是出色的研究成果,也会被邀请来做一段时间的教师——譬如约翰.斯诺,在他被授予爵位后,有好几个医学院都邀请过他去教学。
三个年轻的教师,其中两个都是威斯敏斯特的毕业生,学生们的前辈,一个是墨尔本子爵的侄孙,一个是真理报与求知出版社的主人,还有一个,暂且不说其他,但能够被任命为拉丁文教师与拳击教师就知道不会只是个平民。
只不过这三个初来乍到的先生不能和其他成家的教授住在一座宿舍里,只有携带家眷的教授才能居住在教职工宿舍,单身的教师还有一个额外的任务,就是负责一座宿舍的管理——这里的宿舍就是在外界常见的三层公寓楼,有五十名学生住在这里,一部分高年级学生和低年级学生,高年级学生有着管理低年级生的权利和义务,还有一位舍监,由教师担任,用来处理各种学生无法处理的紧急事务。
“失踪的就是那位舍监。”秘书站在那座出了事儿的宿舍说道。
“那个学生呢?”弗雷德里克问。
“乔治.贝克是个新生,”秘书说,“他的父亲十分富有,我们怀疑这可能是一个绑架案。”
利维嗅到了熟悉的气味,果然,贝克的含义是面包师,有着姓氏就表明这个学生出身不高,可能是个新贵,他父亲想法设法地将他塞进威斯敏斯特公学,应当是希望他能在这里结交显贵,从而出人头地,没想到的是还没过一年,他就成了牺牲品——迄今为止,公学还是如此平静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个普通的,单身的教师,一个并没有强大背景和广泛人脉的学生,想想看,如果失踪的是阿尔奇.兰姆呢?
利维成为这里的新舍监也是约定好的,另外两个人终究还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们告了别,利维走进舍监的房间,它在最底层,但面朝庭院,满目葱茏,房间的面积也很大,家具和陈设都称得上精美,半恶魔将行李丢在一旁,将身体抛向大床,舒舒服服地闭上了眼睛。
第122章 先从拳击开始(上)
利维.肯尼特先生在小睡了一会后,心满意足地坐起身来,打开行李,从里面拿出沉甸甸的教材。
弗雷德里克最初的时候还有点担心,他说,如果利维.伦蒂尼恩愿意,他可以在军队挂名,然后以军官的身份成为公学的特聘顾问,这种顾问也是弥补教资力量不足的方式之一,但他实在是想多了,半恶魔悠久的生命意味着只要他们愿意学习,个个都能成为人群中的佼佼者,只不过大部分半恶魔并没有一个好起点,在他们长大后,习惯了使用魔法与暴力的家伙很难坐下来,用委婉的手法去取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利维说自己想试试拉丁文的时候,弗雷德里克有点惊讶,“这个可能有点难度,”他小心地说:“威斯敏斯特公学的拉丁文与其他地方拉丁文发音不同……”
“我知道,教会拉丁文,”利维说,在十九世纪,就连梵蒂冈的教士也很少有娴熟使用这种古老的拉丁文发音的了,但对于利维来说,这不难,他总是在学习,在三百年前,这种发音在教会和上层社会还是很常见的,现在你只可能在几个守旧的修道院和公学寻觅到一星半点的踪迹。
这些教材都算是利维曾经的收藏,比弗雷德里克准备的要详细和真实很多——如果这里还有一个三百年前曾经在坎特伯雷公学上过学的学生看到,肯定会惊讶地发现这些都是修士们辛辛苦苦亲笔撰写的课案——每本书都精美的如同手抄圣经似的,前后还写着珍贵的箴言,每张羊皮纸上都满满登登的,除了最初的设想,还有不少在授课中产生的感悟与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如何鉴别学生们愈发高明的作弊手段,装病技巧,以及各种风流韵事,甚至还有如果学生偷了农民的鸡鸭啤酒如何处理的。
那些修士如果在这之后还在继续教导学生,他们的教案上肯定会深恶痛绝地指出曾经有个为非作歹的小子偷走了他们好十来年的心血。
不过现在这些内容对利维来说就太有利了,不要以为三百年前的教案就无法在今天使用了,毕竟公学里还在将教会拉丁文这种早该扔进垃圾桶的垃圾奉若圭臬,但仔细一想,也不是没有道理,公学的学生几乎都是显贵出身,这些诘曲聱牙的单词与文法,可能在一场沙龙(不带颜色的那种)成为身份识别标志,也有可能会被设置为俱乐部的一块敲门砖——是有俱乐部要求成员通悉某种外语。
不过去见新生之前,他明天就有一场对高年级生的拳击课。
威斯敏斯特公学如今将学生们分作两个大年级,低年级生是新生,九年级,然后是十年级,十一年级,高年级生是十二、十三年级与十四年级,十三和十四年级通常都在预备考入大学的课程,几乎不和低年级生有穿插的可能,十二年级的学生会被选出一部分较为优秀和沉稳的人配备在新生宿舍里,作为那群吵吵嚷嚷的小孩子们的指导者,在这里他的公开职位是“宿舍长”,但私下里也被称为“爸爸”。
“义父”传统可真是不分时代,不分地点也不分肤色的。
但相比起数百年后人们随口说出的玩笑话,这里的宿舍长还真具备着一点父亲的权力,他们可以让低年级生为自己和其他高年级生做事,如拿作业,取报纸,擦鞋,打水等等,也能收缴他们的食物或是玩具,他们还有一根手杖,如果新生犯了错,可以和教师一样用手杖抽打孩子的屁股。
不过在面对利维这位新舍监的时候,这位宿舍长还是很有礼貌的,“您要在房间里用餐吗?还是到大餐厅去?”
“去大餐厅。”利维说,他正要仔细地看看这里的人,就像是在赤足女子修道院,他第一晚就“见过”了所有的修女和学生。
大餐厅也是每个公学必备的附属建筑之一,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大餐厅也是这里的礼拜堂,在需要做礼拜的时候再移动桌椅就行了,有点窘迫,但只要公学不搬迁就只有如此——大餐厅可以容纳几百个人同时用餐,桌子宽大,两侧摆着长凳,对新生有点难,一些身高不是那么理想的孩子必须垂着两条腿吃饭,可怜的阿尔奇就是其中之一,他看到利维,犹豫了一下迅速地挥了挥手。
利维就端着盘子走到他身边去了,公学的晚餐只能说可以让孩子们吃的很饱 ,也算健康,但实在称不上美味,在这个时代,人们对孩子的要求还是很苛刻的,溺爱被视为一种容易养出娘娘腔的罪行,挑拣食物更是容易引发修士们的不满——他们匆匆吃了点面包,奶酪和牛奶,几乎没能说什么话,“我们还要去图书馆自习。”阿尔奇愁眉苦脸地说,他瞪着眼睛瞧着利维,显然希望他们的新老师能够免掉他们今天的功课,“哦,”并不存在同理心的半恶魔说道:“你的功课我会放在第一个看的。”
他给了阿尔奇一个善良的微笑,似乎还在等待孩子的赞美,阿尔奇扁扁嘴,爬下了凳子,再端走了空盘子,整个过程垂头丧气。
一旁的宿舍长发出了轻微的笑声:“您是阿尔奇叔叔的朋友?”
“是的,”利维看着这个大男孩,他这座宿舍五十五个孩子的“爸爸”——他不会不知道降灵会的存在:“我们受邀而来。”兰姆家族的孩子才进公学就发生了这种事情,当然,公学从上到下都不会允许那些下等人,我是说,警察,进入学校调查,而在绑架案与失踪案中经常大显身手的私人侦探也不是受欢迎的客人,但孩子的叔叔作为受害者的亲眷,还有他勇敢忠诚的朋友,被暂时雇佣为客座教师,在公学里停驻一段时间,完全可以。
“那么您可以不要给他们开后门,”宿舍长看似苦恼地说:“您不知道这些孩子有多么淘气,又有多么聪明,一发现您是个好说话的人,整个宿舍里就只有两个人,你和我,还有五十五只猴子啦。”
“就像是原先的那个舍监?”
“可以这么说,他是个老好人,所以孩子们都不怕他,但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宿舍长神情阴沉地说道:“如果换了一个严苛的人……”他没有继续说下去:“我是十二年级生,”他转换话题:“明天就有拳击课,是您吗?”、
“如果是明天的课程,”利维说:“那就是我。”
“那您可要做好准备,明天的课程中有几位高年级学生是拳击社团的成员,他们的性格——有点……不太好。”宿舍长尽量不那么明显地打量了一下利维,正如之前描述的,利维不是那种身形魁梧的人,他又高又瘦,就像是一根拉直的铁条,而善于拳击的人,无需多说,即便身材匀称吗,四肢修长,他们的腿、腰腹和脖子肯定都有可见的粗壮肌肉,利维.肯尼特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总坐在打字机前的文员。
“谢谢你的提醒。”利维笑吟吟地说,“明天我会给他们一个下马威。”
第123章 先从拳击开始(中)
宿舍长让利维想起了孔雀。都是用来试探新人的棋子,但宿舍长更从容不迫,高高在上,他与孔雀最截然的不同就是一个是支配者,而另一个是被支配者——这里的学生也和修道院的修女不同,他们知道他们的来意与身份,至少一部分是,可就算是他们之中确实有始作俑者,他们也不害怕,不担心。
弗雷德里克的兄长让弗雷德里克以家长与俱乐部成员的身份同时进入学校,是个正确的选择。
如果只是降灵会召唤来的鬼魂作祟,那还不是什么大问题……可利维见多了黑弥撒,说句实话,黑弥撒和弥撒都不是穷苦之人可以举办得起的,从场地,到主持人,再到祭品和器具,什么不要钱?其中一些东西不但需要钱,还需要常人无法企及的人脉与来路,那些戴着面具,匍匐在魔鬼脚下的人无不都有着一个显赫的姓氏,或是一个优越的出身——人们经常会错误地认为,上等人因为有着足够的资源与权力,应当更加宽容和仁慈,这是个错误而且要命的想法。
那些钱是从何而来的呢,那些权力又该如何表达呢?他们很清楚自己若是跌落阶层会遇到什么事情,因为这些事情他们也都在做,一直在做。
撕开虚伪的表象,绅士和淑女们争斗起来,即便是东区的鬣狗也会为之胆寒。
利维与另外两个年轻人选择这些课程当然是有目的的,在公学里,没有只能参加一个社团的规定,在拳击社团,辩论社团,还有板球社团,诗歌社团里都有降灵会的社团成员,这也不奇怪,毕竟从更早一些时候开始,因为战火四起,天灾频频,教会力量又适时地进入了衰弱期,人们对于非自然力量的好奇与渴望进入了一个高峰期——近些年,降灵会已经成为了一个能够被俱乐部与沙龙接受的交际方式。
或许叫人吃惊,但此时的英国人与欧洲人确实非常流行在降灵会中相互攀谈与熟悉彼此。
利维等待宿舍长离开,就先去看了造成了两人失踪的降灵会场地,那是宿舍里的一个公用房间,用来阅读与思考,房间的墙壁用了深绿色的壁布,绘制着金色的卷草纹,家具都是茶褐色的胡桃木,房间不大,在窗帘拉起来后可以保证每个角落都不见一点光亮,正符合降灵会对光线的要求——传说强光会妨碍幽灵到来或是参与者进入另一个世界。
房间里原先用来阅读的是一个大圆桌,周围摆着十来把椅子,据说降灵会开始的时候,这里坐着八个人,但舍监不在其中,那些孩子们试图召唤一个名人,或是一个将军的灵魂,但突然之间,狂风大作,击碎了窗户的玻璃并且掀起窗帘,外面的月光直射室内,一大股黑烟从桌面上的水晶球里冒了出来,每个人都在不受控制地尖叫与发狂,虽然高年级生竭力想要控制局面,但还是有几个低年级生不顾阻止拧开门锁跑了出去。
有两个孩子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被找到,乔治.贝克却跑出了宿舍,舍监要求高年级生将其他孩子留在原地,他自己提着煤油灯冲了出去……
利维抬起头,从已经修补好玻璃的窗户可以看到在晚上的时候有些阴森的密林,那可能是比起其他公学可谓狭小的威斯敏斯特公学仅有的绿地,它不大,但就是这么一个绅士保持着均匀的步伐环绕一周也不过一个小时的林子,就像是一个怪物那样瞬间吞没了两个人,据当时靠在窗户边看的学生说,舍监的煤油灯一直在黑暗中摇晃,一会儿到东,一会儿到西,他们还以为舍监在追逐乔治.贝克,但一直到校长赶到他们也没见舍监带着乔治回来,就知道不对劲了。
“是恶魔吗?”利维自言自语到,与修道院不同,他在这里确实嗅到了地狱特有的硫磺气味,也就是说,这群孩子竟然真的在降灵会中成功地召唤了一个或是多个灵魂——上了天堂的灵魂是召唤不回来的,毕竟他们只要到了天上,就等同于半个圣人,但地狱和炼狱里的可以,而就像是利维之前前往地狱时那样,无论是将灵魂从地下叫出来,还是自己落入地狱,地狱之门都会短暂地打开,里面会出来什么,说实话,很难讲。
他也去了树林——反正半恶魔不需要睡眠,睡眠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享乐的方式,就算恶魔也不会高兴每时每刻干活的不是?树林里也一样,有两个人在这里被恶魔戏耍过,留下了很多悲惨的痕迹,像是踉跄的脚印,斑驳的血痕和碎裂的玻璃——煤油灯的玻璃。
他在早晨的时候回到房间,学生们已经起身了,公学里的学生是不被允许带仆人的,一切都要自己打理,一群孩子挤挤攘攘地从房间里走出来,幸而这已经是半年后的新生了,像是纽扣扣错,领带歪斜,靴子左右式样不同这种低级错误已经不再发生,他们要先去礼拜堂做祷告,然后才能去吃早饭,宿舍长和另外几个高年级生严格地监督着他们,就像是狼犬看管着一群小羊。
阿尔奇扭着脖子左右张望,但没看到叔叔的那个朋友,他感到失望,并被他的“爸爸”恶狠狠地教训了一番。
失踪了一个学生,一个舍监,对这些孩子似乎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影响。
利维这时候已经走在了前往拳击教室的路上,拳击教室位于一座高年级生公寓的下方,有四个横向的气窗为它提供新鲜空气和光线,拳击场上铺满细沙,天顶上悬挂着沉重的沙袋。
利维试了试沙袋,还有挂在墙上的拳击手套,他还发现了这里居然还有长皮条,小铁球和木块,不禁有点讶异,这可不是应该出现在一座公学里的东西——这些东西他在东区的拳击场上见过,为了足够血腥和刺激,拳手们不用拳击手套,而是如古罗马的角斗士那样,用皮条裹在手指和关节上,而后握着铁球,木块等物品加强拳头的破坏力。
第124章 先从拳击开始(下)
利维摆弄了一下这些皮条和铁球,在东区的拳击场上,人们为他们信任的拳手下注,同时也希望看到一场鲜血淋漓的胜利,在受支持的拳手让他们感到失望的时候,他们就会如同古罗马人那样愤怒地挥舞着拳头,要求赢家能够将失败者处死,一般来说,这要看那个拳手是否还有用,如果他已经年老体衰,或是受了必定会影响战绩的伤,拳击场的主人就会示意得胜的拳手将其活活打死。
今天是威斯敏斯特十二年级生的体育日,这时候的公学课程并不如后世那样穿插进行,而是尽量将每一门课程都集中在一天,因为有很多课程,不是一两节课就能讲完的,尤其是体育课程,像是划船,板球,拳击等等,学生们要做早祷,祷告完了还要更换专门的服装,课程结束后还要做松弛体操,洗澡和接受按摩,就连午餐有时候都是匆匆一个三明治了事。
更何况,如果将体育课程安排在上午,下午继续修辞或是文法课程,学生们免不了会因为身体疲惫而精神涣散,思维迟钝,而放在下午呢,上午的时候学生们就会因为期待着体育课而对枯燥无味的文课漫不经心起来,这都是教师曾经有过的教训。
在早祷后,十二年级的学生就陆续到了,为首的是他们的“女王学者”,与伊顿公学的“国王学者”相映成趣,其意义也是一样的——每年被精挑细选出来授予的荣誉称号,但凡获得这个称号的学生,伊顿公学的可以在外套上加短披风,威斯敏斯特公学则是可以穿着粉色衬衫,对,为了向创始人伊丽莎白一世致敬。
不过这里的粉色可不是指女性,这个时代的粉色依然属于男性,它被认为是血液稀释后的颜色,当初威斯敏斯特公学为了和伊顿公学争夺这个象征色还曾经比过一场激烈的板球赛。在拿破仑的军队里,军装有着很多的粉色部分,绅士们也会时常穿着粉色外套,若是去看十九世纪之前的画像,你也会发现圣母所抱着的圣子都是用了粉红色的襁褓。
虽然为首的女王学者的穿着让我们看来会非常可笑——那是一件粉红色的连体衣,连体衣在胸口左右打开,形成两个斜领,露出胸膛,胸膛下是四五颗扣子,从肋骨位置一直扣到双腿--之间,下面的裤子非常蓬松,类似于南瓜裤,在脚踝位置收紧,脚上穿着软皮靴子——但这就是这个时代男性的运动服。
至于那种在小说或是其他载体上经常出现的,宽松的衬衫加紧身裤的风流打扮,很可惜,事实上它是不存在的。
女王学者的身后就跟着二十个学生,一个班的数量,他们也穿着滑稽的连体衣,但都是米白色的。
学生们看到利维的时候,也不禁露出了如同宿舍长那样的迷惑眼神,利维的体型还不如他们之中的几个,虽然这种瘦削很能引发女士们的怜悯与爱意,但在拳击场上——别说技巧,他的对手可以挨上一百下,他挨上一下就会飞出去了。
“早上好,先生们。”利维也懒得和这些孩子们浪费时间,作为半恶魔,他没有孩童和少年时期,但他见多了这种小鬼头,深知他们的恶劣习性与暴烈脾气,尤其是这些正在叛逆期的家伙,即便公学里依然允许教师使用教鞭和戒尺,但让利维来说,这些惩戒不但没能让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性,反而对弱肉强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他不得不承认,也不是每个公学学生都会变成一个伪善的恶棍,譬如大卫.阿斯特和他的男爵朋友,但确实,大部分公学学生最终成为了他们父母与所在阶级需要的样子。
女王学者仔细地打量着这个新教师,他没有换上连体衣,这倒也没关系,有些教师不太喜欢在学生面前暴露身体,新教师或许也是其中之一,他将外套随意地放在一边的架子上,只穿着衬衫——看上去更瘦了,不过他在挽起袖子的时候,看得出手臂还是有点力量的,“需要我帮忙吗?”他看出新教师的用意,是想要试试沙袋。
打沙袋几乎是所有作者在描写拳击的时候必须写到的一幕,有时候你会看到有人扶着沙袋,而有些时候为了展示角色的力量,他们会描写他如何将沙袋打得高高飞起。这里就要提一句了,如果要按照现实理论,前者才是对的,将沙袋打起来并不是一种正确的攻击方式。
人类在最初的争斗中,是不存在武器这种东西的,在没有斧头,锤子,匕首之前,人们除了如野兽那样用牙齿,就是用手和脚了,当然,很快有人发现,手指的指甲并不能与野兽的利爪相比,将手指卷缩起来,按进掌心,捏成拳头,才是最适合打击的形状,以这种简单的姿态作为基础,人类渐渐地发展出了使用拳头的攻击手段,这种手段即便在冷热武器出现后也没消失,只是随着时间的大河时隐时现。
最初欧洲人也是将拳击视作一种下等人才会采用的娱乐和决斗方式,它并不受达官显贵们的青睐,但在使用利剑与手枪决斗被取缔后,愈发渴求彰显男子气概的绅士们开始将拳击引入伦敦——一位绅士最早将击剑的精髓融入拳击,并设定了各种规定与要求,拳击由此摇身一变为上层阶级的健身方式——因为按照绅士们设置的法律,拳击需要的场地,衣着与繁琐的条令,已经不是普通人可以承担得起的了。
而在长期的摸索中,人们也发现,如果将人打飞出去,拳头造成的伤害反而不会很大,只要将力量全都收束起来,才能造成最大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