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您解开胸衣吧。”半恶魔女仆热情的说道,南丁格尔女士忍不住抬起手来,按了按额角,她不知道半恶魔变成了一个女仆之后竟然会如此——“活泼”,“不,不用了,”她坚定地拒绝,“我希望您没忘记,您还是一个先生。”
虽然她第一次看到莉莉.伦蒂尼恩的时候,根本没想到“她”就是利维.伦蒂尼恩,她听说有些人能够凭借着化妆,变声和假发,把自己打造成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她也能从莉莉的脸上看出一部分属于利维的特征,但她当时的想法是——这个女孩可能是利维.伦蒂尼恩的妹妹或是……女儿之类的,毕竟半恶魔可是一个参与过滑铁卢战争的人,他的外表与实际年龄毫无关联。
南丁格尔女士不是那种对男女之别毫无概念的淑女,她见过男人的身体也见过女人的身体,她甚至做过医生的解剖助手,看到过在皮囊之下的肌肉和骨头,她很清楚男性与女性之间的本质区别——她之前看到的就是一个又高又瘦的,年轻的男性,现在看到的却是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她无法想象对方是怎样将身高和体态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难道是抽掉了几块骨头吗?
“我现在是个女人。”利维毫不犹豫的说,“你要试试看吗?您可以摸摸我的胸,软的。”
“您让我感到头痛。”南丁格尔女士有气无力地说,“先生,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请不要用你们这些……”她想了想,艰难地说道:“这些超出人类范畴的三观与认知来荼毒我了,可以吗?
就算她知道半恶魔与恶魔那样,不但不会拘泥于性别,还可以将身体化作昆虫、老鼠或者是蟾蜍,她也没法接受,“我能料理好自己。”她毫不客气的将利维赶了出去。“我在印度和非洲的时候可没有女仆。她当然不会告诉利维,那时候她和室友会相互帮助,没有条件时干脆穿着紧身胸衣休息。
不过,她确实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解开束缚,毕竟她的紧身胸衣只是为了避免多余的口舌与风波,不会收紧到没人帮助就没法解开的地步。
利维耸耸肩,走开了,他想了想,回到了大厨房。
仆人们当然不可能与主人坐在一起用餐,他们的用餐时间也要比主人更早一些,免得在服侍主人与他的客人们的时候露出狼狈的神态,同时也让他们更加精力充沛,反应快捷。
在他再度回到大厨房的时候,就感觉到一股充满恶意的视线投了过来,是那个厨房女仆,利维想起了那壶滚开的沸水,如果“莉莉”不是一个半恶魔,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这壶水肯定会让她狼狈不堪,万一跌倒了,沸水甚至会烫伤她的手脚——她们之前素未谋面,他哪儿来的这么一个敌人?还能是什么呢,只能是那个肯了,他是仅有的一个可能与她们有关系的人。
医生当然看不出来——肯之所以这样迅猛的病倒,并不单只是因为劳累过度。
半恶魔没有那么急切,但如果有人送上门来,他也不是不可以欣然笑纳,可以说在管家转过身去的那一刻,男仆就已经被利维控制住了——管家只看到男仆走的越来越慢,和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却不知道,就在这短短的一小时内,他已吐净了所有他所知道的事情,无论是该说的还是不该说的,甚至已经被他忘记的,都没有一丝遗漏。
整个过程中,他宛如一个被利维操控着的傀儡,一边提着犹如装满了铅块般沉重的行李,一边又在疯狂的回忆与思索,头脑和身体都在不断地消耗他的精力,所以等到他的价值被勒索干净,半恶魔干脆利索地抽回了法术,他就彻底的崩溃了。
“你要吃些什么吗?”厨娘问,南丁格尔女士的房间里有预备客人万一感到饥饿时的葡萄酒和奶酪,但那不是给仆人吃的。
“有什么吃什么。”利维说,厨娘端上了黄瓜汤和一些面包,面包很粗,满是碎屑,黄瓜汤是苦的,而女仆吃得津津有味,真让人怀疑这位南丁格尔女士是否是被人假冒了——他们不知道的是,面包和黄瓜汤确实不好吃,但空气中弥漫着的嫉妒,嘲讽,怨恨,恐惧,痛苦……对于一个半恶魔来说,实在是再好也不过的调味料了。
第377章 晚餐(1)
只不过这些丰富而又复杂的情绪很快就被急切与焦躁取代了——三个半小时之后,这里的主人将会在大餐厅盛情款待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虽然大部分菜肴早在一天前就开始准备,但还是有许多东西需要烹煮,烘烤或者是调制,大厨房里的每一个人都开始忙碌起来,他们脚步匆匆,神情紧绷,并没去注意那个外来的小女仆是什么时候离开大厨房的。
利维回到客房,才发现南丁格尔女士不但已经迅速地洗漱完毕,甚至换上了皮箱里仅有的一件深灰色丝绒礼服。她看向镜中的自己,眼中满是怀念,“这是我祖母留给我的。”
因为她决心要从事护理工作,也就是在此时的人们眼中,只有终日酗酒,衣衫褴褛,粗俗不堪的最底层的妇女才会去做的工作,她的父亲早就终止了对她的经济支援,她的姐妹与兄弟也耻于与她来往,她的母亲一见到她不是痛哭,就是失望的转过头去,唯一一个愿意支持和鼓励他的人,居然是她的祖母。
她的祖母在离开这个人世前的几年里,几乎都是由她照顾的。当然,那时候她的行为还是被赞许的和褒奖的——耐心而温柔地照看自己的家人可是一个淑女的加分项。
或许正是因为在那几年里,这位守旧固执的老妇人深刻感受到了一个人在虚弱无力的时候,能够得到照看和安慰是多么珍贵的事情,她的祖母罕见的没有厌恶和反对她的选择——虽然那时候她已经垂垂老矣,精神不济,但她还是竭力给了这个自己最喜欢的小孙女一份珍贵的馈赠——在她名下可以动用的所有资产,包括她的珠宝和衣服。
这件深灰色的丝绒长裙曾经是南丁格尔的祖母最喜欢的,但它的年龄几乎与南丁格尔女士相当,虽然一直被保护的很好,还是不可避免地失去了原有的光泽与质感,更不用说样式早已过时,领口和袖口上的蕾丝也已经微微泛黄,还打着皱。幸好这里还有一个半恶魔,南丁格尔女士看着它们瞬间就重新变得平整雪白,不由得睁大了眼睛——不仅如此,因为过于辛劳,日夜颠倒,南丁格尔女士在少女时期就称不上浓密丰厚的头发现在更是稀疏得可怜,半恶魔居然也能给她挽起一个丰美的圆形发髻。
南丁格尔女士自己随身携带了一串玫瑰念珠,也是祖母赠给她的。用的是当时还很昂贵的紫水晶,挂着一个银十字架,现在水晶表面已经不再光亮,银十字架也已经发黑,却相当符合南丁格尔女士本人的气质与个性。
利维看了看,拿出了一个羽毛别针,它看上去是镀金或是纯金的,南丁格尔女士犹豫了一下:“我从一个朋友那里拿来的,好东西。”半恶魔说,小心地将它别在女士的领口,当然是好东西,他在接受了南丁格尔的委托后就再次拜访了他的“好友”圣博德修道院院长约拿,从半天使那里薅了一大把羽毛——半天使当然不会给一个半恶魔羽毛,但他肯定会愿意为保护一个好人出点力。
虽然他知道半恶魔肯定要从中抽成——可能十分之一吧,南丁格尔女士一。
——
主人与宾客们享用晚餐的时候,贴身女仆当然不可能随时在侧,更不可能参与其中。人们只看到南丁格尔女士孤身一人下了楼前往餐厅,她的女仆留在房间里,却不知道利维早已点燃了小蜡烛头捏在手里,大大方方的跟在南丁格尔女士的身后,他之前已经从肯那里了解到了不少有关于主人与客人的情报,但正所谓耳听不如亲见,也正好将情报与真实的人对照起来观察。
乔慕利老宅的大餐厅,正如其名,开间开阔,空旷阴冷,暗沉沉的天顶,涂刷着白垩的墙壁,黑铁框条的小块玻璃格子窗,高度大约在成年男性腰间的黑色护墙板,深灰色的石砖地面,同样由石头砌筑起来的壁炉(今天没有火),没有透雕或是浮雕,金银箔,螺钿或是镶嵌的餐桌与边桌,和同样单调毫无装饰的靠背椅。
如果不是这里还点着明亮的煤气灯,这座餐厅看上去不像是五十年前的,倒像是五百年前的。不过从器皿和食物上看,主人倒是诚意十足。客人们一踏进餐厅就已经被边桌上所放置的桌边菜吓了一跳——桌边菜并不是指剩余的食物或者是装饰品。
它的性质类似于东方的看菜,在确保外表富丽堂皇的同时,每道菜也都是可以吃的。在伦敦,桌边菜多数都是蛋糕、果蔬或是一些冷切肉。但在这里,他们看到了高高叠起的馅饼,透明的肉冻,装饰着鲜花和坚果的布丁,还有一整只栩栩如生的信天翁,不,应该说这就是一只信天翁。在烤完信天翁之后,厨师们将它重新支撑起来,并且插上羽毛——就像是它还能飞起来似的,在它的旁边就是一只小鹿,除支棱着两只角,四条腿蜷缩在腹部下,除此之外,或许是因为惠特比就在海边的关系,桌边菜中还包括着巨大的海蟹,传统的生蚝,还有形容狰狞的海鳗,以及难以辨别种类的各种贝类,即便被端上了餐桌,它们依然色彩绚丽,触角峥嵘,叫人惊叹的同时,又不免为了这份丰盛而感到恍惚不安。
今天的座位有点难以排序,因为依照现有的社交礼仪,宾客们需要男女间隔入座。也就是说,一位绅士旁边必须有一位淑女,而一位淑女的旁边必须有一位绅士,在用餐的时候可以交谈,但一位淑女与左侧的男士交谈过之后,就必须与右侧的男士交谈。与一位男士同时交谈两次,属于相当失礼的行为。
如今却完全没有这个顾虑。因为天杀的——连主人在内,这里有八位绅士,却只有南丁格尔一个女士,她只能被安排在主人的左手边,主人就是南丁格尔女士向利维描述过的那位表叔,在南丁格尔女士的口中,他是一个高大,强壮,乐观,野心勃勃的男人,南丁格尔女士今年三十一岁,按照年龄推断,这位先生应该在五十岁到六十岁之间,单就他们现在看到的,他和一个八九十岁的老人没什么区别,皮肉松弛,眼神浑浊,肢体无力。他必须依靠轮椅来行动,两个男仆和管家携手把他从轮椅搬到主人的座位上。即便如此,他都无法挺直脊背,坐得端正,只能斜靠在椅子里,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的头微微的向南丁格尔女士倾斜,他注视着她,仿佛是在通过眼前的这个人去追忆当初那个小女孩,好一会儿他才笑了一声,转过头,看向另外几位客人。
他的神情十分平静,说话有些吃力。但也算得上有条有理。他感谢了这些愿意在接到他的来信后长途跋涉来到这里的诸位客人,希望他们能在这里过得好,并且能够得遂所愿。
第378章 晚餐(2)
这句话说的有点讽刺,但谁让他之前还是个疯子呢?即便有人不知道他是个疯子,也能理解一个即将离开世间的老人,总免不了会变得脾气古怪思想偏激,没人认为他失礼,甚至还有几个人微笑着,仿佛听到的不是一句讥嘲,而是一份真心实意的祝福。
这里的主人在观察南丁格尔女士的时候,胆大妄为只因为在场大概没人能够看得到他的利维也在观察着他。这位先生的衰老显然是不正常的,但他身上并没有地狱打下的印记,也就是说不是祭品,或者是预备祭品。那么他身上有没有与恶魔交易的痕迹呢?
但凡与恶魔做交易的,多半会留下属于这个恶魔的印记(除非恶魔有意为之),一来是留下一个追踪记号,免得猎物在完成交易后不想付出代价而逃跑;二来也是为了警告其他的恶魔,表示这个灵魂已经名花有主,如果有人敢于觊觎与掠夺的话就要准备面对一个恶魔的报复——不过利维还是没能从他身上发现这些让恶魔们来看极其鲜明的痕迹。
他的身上倒是有一些缭绕不去的硫磺气息,但是也说明不了什么。南丁格尔女士身上也有,有些人不幸遇上了幽魂,或者是接触了地狱之门,但如果他们足够幸运,幸运到没有被彻底的卷入其中,却依然无可避免地被留下痕迹——除非他们重新洗礼,做赎罪弥撒,或是用圣水洗浴,或是求得天主的赐福——当然,这些都需要由天使,半天使或是虔诚的教士来做。
想到从老宅侧近的圣玛丽教堂后翼直至蒸汽机车车站上方那一大片白惨惨阴森森的坟墓——长期居住于此的人沾染上一些阴晦气息,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事情。如果这里如果像是纽斯蒙德庄园那样,明明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罪恶之事,却还是干净的像张白纸,那才不对头。
利维并不着急,这位先生最少还能在人世间苟延残喘上好几天,即便他想要做些什么,南丁格尔女士也肯定能比这里的其他人更有保障——他可不单薅了约拿一个人。
仆人们端上了开胃酒。
为了刺激胃口,增加食欲,用来做开胃酒的酒一般都是烈性酒,这里就用了茴香酒。茴香酒里加入龙胆草、白芷、紫苑、肉桂、豆蔻、鲜橙皮,还加了大量的蜂蜜。说实话,这种餐前酒的味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茴香酒原本就有一种相当浓烈并且刺激的味道,令人难以下咽。加香料,加蜂蜜,并且加热之后,不习惯饮用这种烈酒的人,只会是觉得自己吞下了一只竖着尖刺的刺猬——还在不停的抓咬着你的喉咙,但在场的宾客中,没有一个人拒绝这杯餐前酒,虽然未必都能一饮而尽,但也尽量用完,甚至还有两位客人热情的称赞起这杯烈酒中的香料如何醇厚,茴香油如何雪白,用来作基底的蒸馏酒又有多么纯粹干净。
有时候,在绝对的利益和权力前,绅士们也和娼妓差不了多少,半恶魔恶毒地评价道。
南丁格尔女士将空杯子放回桌面,她倒不完全是为了逢迎主人。主要是她在战场上的时候接触的多半都是烈酒,烈酒在战场上是一种重要的军用物资——抵御寒冷,抵御寂寞,关键时刻提供热能和营养,鼓舞士气,一旦有人受伤还能用来清洁伤口避免感染,还有的就是,在战场上一些士兵如果需要截肢——一瓶烈酒可以让他们在混沌中安安静静地挺过整场手术。
在没有乙醚和氯仿之前烈酒不但是士兵们的救命药水,也是医生的,这时候可没专业的医用器械,外科医生有时候看起来就是一个木匠或是屠夫——斧子,短剑,锤子和锯子——病人一旦没被固定好,或是助手力气或是胆量不足,这些东西就很有可能招呼到医生或是助手身上。
护士,尤其是在战地医院的护士给人留下的印象总是醉醺醺的也是因为她们非常容易拿到烈酒。
南丁格尔女士虽然相当有节制,并不酗酒,但她的酒量也已经在战场和医院里锻炼了出来。茴香酒的味道古怪,酒性猛烈,对她来说还可以接受。
客人们的捧场,让主人非常高兴,他惨白的面颊上甚至浮现出了一丝亢奋的红晕,轻微地摇摆着头,接到示意的管家微微颔首,仆人们陆续端上了汤。
一般情况下,它只有一道,但在这里,汤和宫廷里一样是两道,一道汤是甜的,一道汤是咸的,甜汤居然不是普通的胡萝卜汤,而是藏红花黑豆汤,藏红花同样是一种极其昂贵的香料,也不知道是因为番红花加的过多,还是因为黑豆造成的影响。这碗山红花黑豆汤颜色不是常见的金黄色,而是如同琥珀一般的橙红色,汤汁粘稠,吃起来就像是搅碎的内脏,幸好只有很小的一碗,也不是不能对付过去。
咸味的汤同样颜色鲜艳,南丁格尔女士吃了一口,发现它应当是来自于印度的红咖喱,红咖喱里面还额外加了辣椒末,里面沉沉浮浮的白色丸子应当是牛肉丸,里面可能还掺杂了一些其他的肉类,她吃不出来,但这道汤的口味还算可以,除了辣味稍微浓郁了一点。
吃完了这道汤,按照礼节,她应当转向自己的左侧,与身边的男性宾客交谈——在这种正式的晚餐中,一味的只顾着吃是会令人嘲笑的——虽然南丁格尔女士也不是那么在乎,但她还不至于将别人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她身边坐着的就是那位给男仆看了病,并且表示如果他的病症没有好转的话,可以征求主人的意见,向他借用那条万能电皮带的医生。说是医生,他的身上却看不到一点医生常有的冷漠与矜持,倒很像是一个推销员,他一直在注意着南丁格尔女士,一发现南丁格尔女士愿意与他攀谈,他立即大大地恭维了南丁格尔女士一番。
虽然他们并不认识,但在博览会开展的时候,他就在两侧的人群里,他看到了南丁格尔女士,她就站在女王陛下身后,发着光,宛如一个真正的
圣女。
事实上,让这位先生发自内心地说,他觉得南丁格尔女士的行为有些诡异——养尊处优的贵女不做,反而要去做一个卑贱到极点的护士,着实令人难以理解——不过既然南丁格尔女士和他也没什么关系,他倒觉得这样也好,姑且将她看做一个苦修士吧,一个曾经高高在上的人若是愿意俯身,落入尘埃之中,为穷苦的民众服务,她肯定是一个极具慈悲心的人——当然,如果只是个慈悲的苦修士那也就算了,但她也是女王陛下推出的一个表率,朋友中也不乏权贵,如果他能与她结识,甚至成为朋友的话,他的电皮带就不愁没有销路了。
没错,他确实发明了电皮带,也确实是个医生。但比起发明家和医生,他更愿意成为一个获得大成功的商人。他恭维了南丁格尔女士,恭维了女王陛下,恭维了世界博览会,连带恭维了自己的电皮带,他甚至兴致勃勃的邀请南丁格尔女士来试用那根电皮带。据他说,这根电皮带可以治疗癫痫、头痛、风湿、消化不良、心悸、浮肿、痔疮、疲劳……以及所有的精神类疾病。
他认为这是一件现在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事实上可以开启人类医疗先河的先进工具,他发誓说只要南丁格尔女士愿意试一试,这条电皮带就立刻能够让她精神百倍,神采飞扬,散发出前所未有的生命力。为了给自己的产品提供一个强有力的背景,他甚至还提到了公元前四十八年罗马帝国的皇帝克劳迪乌斯世,就曾经将一条电鳐鱼放在枕头下面,以治疗他的偏头痛,还有著名的学者富兰克林也曾经将静电应用在治疗妇女的歇斯底里症上面,他甚至让自己十几岁的儿子也充当了电击治疗的实验品,而且还不是一次,其效用也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不是他的儿子死了,也会是一个可以做出无数成果来的科学家——这听起来可真是有点地狱,南丁格尔女士都忍不住要开口阻止他了。幸好这时候前菜上来了,她得以中断与这位医生的交谈,转向主人这里。
在一场晚宴中,前菜应当是鱼,鱼排煎过,然后加上调味汁,或是炸过,烤过,撒上椒盐。也有些人家会将两种烹饪方式的鱼一起端上来,算是有两道前菜。
但今天的前菜端上来的时候,长桌边的客人们都不由得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入口。
因为端到他们面前的是一块生肉,血红色的生肉,带着粗糙的纹理。
在英国人匮乏到了极点的菜单上,鱼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品类。毕竟无论是天主教徒还是新教教徒,他们都有守斋的需要,只不过天主教徒有着较为严格的时间限制,还有大斋和小斋之分,新教教徒则只会在一段时间内,为了表达信仰的虔诚或者是修行,选择守斋,但无论是哪一种守斋方式,鱼都不在斋戒的行列里,甚至在水面上游动的海鸟,鸭子,在水里生活的海豹,鲸鱼,海豚——即便后来被证明为哺乳动物,也一样被算进鱼的行列里。
所以在鱼类前菜的范围里,可供挑选的品种就很多,鳕鱼,海鲈鱼,鳟鱼,龙虾,蟹都可以被端上餐桌。金枪鱼是一种人类很早就开始食用的鱼类,最早可以追溯到腓尼基人,古罗马人更是将这种大型鱼类视作神灵的恩赐,不断在日常中食用,还将它晒干腌制了作为军粮,不过现在的英国人更喜欢鳕鱼,它肉质细嫩,刺也少。
金枪鱼更多的被作为罐头用材,这里倒是有几个人吃过金枪鱼罐头,但他们应该没有见到过鲜活的金枪鱼,金枪鱼出水后很快就会死亡,要尽快放血极速冷冻才能保持新鲜。
“这条鱼是今天才到码头的。”主人用微弱而又热情的声音说道,“我的厨师建议我说,这样新鲜的鱼类应该采用远东的一种食用方法——你们可以把它想象成海里的鞑靼牛肉——你们可以尝试一下,当然,如果实在觉得无法接受,可以让厨师给你们略煎一下,再端上来。”
既然主人都那么说了,客人们也只得动了手,说实话,生的金枪鱼肉也不是那么难吃,和所有的大型鱼类那样,它没有多少鱼腥气,吃起来有点像小牛肉,只是更加粗糙。在盘子边还装饰着一些透明的像是果冻一样的事物,南丁格尔女士用勺子略微挑起一点,尝了一口,“骨髓。”她下意识的说道。
主人发出了呵呵的笑声:“没错,”他说:“您的味觉十分灵敏,这是金枪鱼脊椎骨中的骨髓。”看得出,他对这道菜十分满意,吃光了所有的肉和骨髓。在座的客人们虽然感觉有点不舒服,但也没有人真的叫来仆人,让他把这道菜端下去,让厨师煎了之后,重新端上来,反正在这种宴会中,每道菜的分量都不会太多。何况一位淑女都能把它吃下去,绅士们若是露出异样的神情,或者是拒绝使用,岂不是显得自己太过怯懦?
南丁格尔女士却感到了一丝隐约的不安,她可以感觉到她上一次来的时候,她的叔叔似乎还怀抱着一点微薄的希望,他依然有属于自己的喜怒哀乐,眼神中依然有着一个人类的理智,即便人们都说他是个“疯子”。
现在或许是因为死期迫近的关系,他开始变得肆无忌惮。南丁格尔女士很想知道,她的叔叔之前究竟遭遇了些什么,他现在看起来不太像是个疯子,有分辨力和判断力,说话也清晰,流畅,还带着点尖刻。那么他的妻子呢,他妻子的家人呢,还有他的两个孩子,她听父亲说过,他与他的妻子有过两个孩子,而且她想起来了,上次她来的时候就没有见到她的两个表兄妹,也没有见到表叔的妻子,出来接待他的是一个乔慕利家族的人,他对她的态度不算好,也不算坏,更像是敷衍或是例行公事,让他远远的看了表叔一眼就客客气气的把她请走了。
现在他却没有看到这个人,他明明记得那时候在这里还有不少乔慕利家族的人,像是这种老宅,从来就不会只有一两个家庭,主人的一家,主人的亲眷,主人的朋友,以及一些可信的仆人的家眷都会住在一起。
有时候一座宅邸,一座庄园就是一个微缩的社会体系。但现在正如她的叔叔所说,这个家族和这座老宅似乎只剩下他一个人,虽然不想提起别人的伤心事,但南丁格尔女士已经做好决定,如果接下来的几天还有机会的话,他会设法探听一下这里的情况——那股曾经叫她不安的气息并未消失。时隔数年它依然存在,甚至更加浓重尖锐,叫人心神恍惚。
“女士?”那位“电皮带”医生试探地问道,南丁格尔感到了一阵厌倦,她发誓,如果她转过身去,按照礼节与他说话的时候,他还在提那根电皮带,她就要风范全无的勒令他住口了。
天知道听了整整一脑袋的电皮带,电皮带,电皮带,那是种什么感觉?
不过她也奇怪,如果这位先生有这样的恒心与魄力,而电皮带也确实曾经在世界博览会上展出的话,他不应当还是如此地寂寂无名,要知道,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正处在一个极度崇拜工业与技术的“开明”时期,当他们意识到所谓的传统医学,像是放血,灌肠,上烙铁等等,不但不能被让他们恢复健康,还会让他们变得更加虚弱,甚至丧命的时候,他们就像是沙漠里的蜥蜴那样开始急迫地寻求“科学”的甘霖,他们希望在蒸汽大革命后蓬步发展起来的现代医学能够给予他们真正的希望。
她想到了约翰斯诺,她深深的敬佩着这位平民医生,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人善,更是因为他的才学与能力。所以当女王陛下想要调和他们之间的关系时——之前袭击斯诺医生的就是为她管理怜褔会的人。虽然这桩事情与南丁格尔女士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关系,但既然怜褔会名义上还是属于她的,她就不可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女王进行调解的时候,可能只是希望她能够让渡出一部分权利。不过南丁格尔女士那时候已经明白自己将要踏上一条何等难行的道路,原先只是为了帮助穷人的怜褔会虽然不至于被废弃,但她也不可能将更多的心力用在打理它上了——约翰.斯诺医生的事情已经让她看到,为了行善而设立的怜褔会怎样差点就成了助纣为虐的刽子手,她很担心,如果随随便便地将怜褔会交给别的什么人,像是一个官员,一个教士,一位贵族,它最终都免不了要成为他们谋权夺利的工具。
但约翰.斯诺医生就不同了。他出生于东区,在所有离开东区的人都毅然决然地不再回头时,他却还能迎着旁人的责难与怀疑回到东区,免费给穷人看病,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如何品行高洁而又坚贞不移的人,她将怜褔会交给这样一个人,怜褔会或许无法得到进一步的扩展,但肯定也能够恢复到她曾希望它拥有的纯洁原身。
后来的伦敦大瘟疫也证明了这次选择她并没有做错。约翰.斯诺在东区开设的医院,如果没有怜褔会的鼎力相助,也未必能够这样顺遂地建立起来……
“请说。”南丁格尔女士不得不从回忆中摆脱出来,她在心里叹口气,神情严肃地着着身边的另一位“医生”,“不好意思,我略微走了一下神,请问你要和我说些什么呢?”
“我想为您介绍另外几位先生。”医生贴心的说,他并不介意南丁格尔女士的走神,他的产品确实曾经在博览会上大放光芒,但也不知道为什么,等到博览会结束,那些曾经与他约定过要感受一下产品的顾客们突然一下子就改变了主意,哪怕他带着产品上门,得到的基本上也是毫不客气或是虽然温和,但仍然坚定的拒绝。
他问了很多人,是他的产品不好吗?是担心它没有效果吗?甚至可能会导致更坏的后果吗?又或是价格的问题?不不不,这些都不是问题,他的开价虽然不低,但也不是他的目标客户所无法承受得起的。何况他也说了,他带着产品来,就是希望他们能试用一下,如果他们觉得不好,无需交付任何费用。
奇怪的是,他明明从几个人眼中看到了犹豫,似乎很想要尝试一番的样子,但最后还是婉言谢绝了,他百思不得其解,吃了好几次闭门羹后,他将这桩烦恼的事情和自己的一个朋友说了,那个朋友听了之后,默然许久,最后,或许是因为他们已经维持了十来年的友谊,他还是悄声建议他说,如果他还坚持要用这种治疗方式的话,最好能够换一换——“性质”。也就是说,蒸汽,药剂或者是其他的医疗手段,而不要去用电。
为什么不能用电呢?当然他没将这个问题问出口,那是在犯蠢,但他已经研究这件东西研究了好几年,他的所有积蓄都投入了进去。现在想要改成蒸汽或是药剂,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最起码的,他需要一份新的投资,但他自己都没有头绪,又怎么能够说服别人投资呢?
这时候,一封出乎意料的来信就成了他唯一可以抓住的救命稻草。如果真的按照对方承诺的那样,他能够在这位先生死后得到一笔大约在五千到一万金镑的遗产。
不过与我们想象的不同,如果能够得到遗产,你以为他会去弄药剂或者是蒸汽医疗吗?不,他还是想用电,他认为自己的路并没有走错,极有可能某些人因为嫉妒他的成功,所以散播了谣言,以至于他的顾客连尝试一下都不敢。而这个谣言可能就与电有关。但如果他有了这笔钱,他或许就将这种医疗手段先从中下阶层人这里扩散开来,只要他们的疾病能够被这种神奇的电击治疗治愈,他就有了一定的名气。
凭借着这些名气,他也一样可以得到官员与贵族们的青睐——就像是那位发明了牛痘的医生,他一开始不就是为那些穷苦人接种牛痘,确定牛痘不但不会引起不好的副作用,还能有效地防治天花,才得到了上层社会的接纳吗?
他确信自己也可以。不过他终究是一个精明的人,他已经察觉到了南丁格尔女士的不耐烦。于是他提起另一个话题,南丁格尔女士是最后一个抵达老宅的,其他人已经在这里逗留了不小的一段时间。最早的一个人三个月前就到这里了。医生是在两周之前踏入老宅的,但两周的时间也足以让他与这些先生们熟悉起来,他甚至还偷偷的查了查他们的底细。
“您看在我左手边的那一位。”他侧着身,小心地为南丁格尔女士介绍说,“这位先生据说是一名作家,他也是最先一个来到惠特比的。据他说这个地方给了他很多灵感,他可能就此写出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他微笑了一下,意味深长,他从仆人那里得知,这位先生很有可能是付不起房子的租金了,才在接到信的时候立即马不停蹄地赶来了,“我看过他的一些稿件,这个人的文笔还算可以,内容也算是引人入胜,就是他的思维非常的混乱和零散,想象力也不够丰富。我问他之前发表过哪些作品,他也答不上来,也哪怕一本小说被出版过。不过我想这可能是因为他没有一个有力的朋友或者是亲眷的原因,何况他还是个爱尔兰人。”
如今,大不列颠的殖民地已经遍及了非洲,印度,东南亚与澳洲,但谁也没有忘记英格兰最早的殖民地就是爱尔兰。当威廉和利维来到诺丁汉的时候,他们惊讶于诺丁汉的迟钝和落后,但这是诺丁汉人自己的选择。而在连续两次的改变命运的机会里(蒸汽大革命与机械大发展),爱尔兰却被奇妙的忽略了——这种忽略并不是自然的,而是人为的,英格兰的贵族与官员们一致认为,与其将爱尔兰带入到轰轰烈烈的工业大革命中,让他们与自己并驾齐驱,这不如强行让这块土地仍旧维持在老旧,停滞,固步自封的状态,好让它成为英格兰最大的一个粮仓。
在这个时期,粮仓可不是一个美好的名词,它意味着英格兰将会使用手中的各种权利,将爱尔兰变为一个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无法独立的地区。他就像是一个懵懂的处女那样,任由居心叵测的罪犯肆意摆弄。他们需要牛奶,爱尔兰人就需必须放牧,他们需要小麦,爱尔兰人就需要耕种。
而我们也知道,如果没有现代化的机械辅助,原始农业的性价比比是很低的。但爱尔兰人又能如何呢?直至维多利亚女王登基的那一年,爱尔兰只有百分之五的耕地是属于爱尔兰人的,其他全都是英格兰人的,老爷们要怎么处理自己的财产,难道还要看奴隶的面色吗?当然不可能。幸好这时候土豆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作物。土豆是样好东西,只要把它切开埋进土里,隔年就能得到一场大丰收,它的果实足以喂饱上千万的人,而没有土地的爱尔兰人所能积累起来的财产会是什么呢?人口,他们很早就结婚,没有仪式,也没有宴会,只需要有一间连窗户都没有的泥巴小屋就行。他们靠着土豆来喂饱自己和自己的孩子,等到孩子长大就可以到田地里去耕作,种出小麦供给英格兰这张似乎永远不会感到满足的饕餮巨兽。
一个农夫当然是不需要学习的,他们也没有那个条件去学习,能够活着是他们最大的奢望。
讽刺的是,英格兰人居然还能用这个理由来攻击爱尔兰人愚昧、懒惰、无能。他们将爱尔兰人看做一群直立的畜生,不要说上层社会与他们女王陛下,就连最普通的市民也不会关心这些人的死活。
是的,土豆遭灾后造成的大饥荒,直至今日还在持续着,爱尔兰人饿死了一部分,苟延残喘一部分,还有的就是——上百万的爱尔兰人奋力一搏,居家迁徙,去美洲也好,去澳洲也好,只要还能给自己与全家谋得一条生路,随便让他们做什么都可以。
而这种行为被英格兰人视为叛国。所以现今爱尔兰并不受英国主流体系的接纳,他又是一个作家,这就是意味着他的才华并不是英格兰人不可或缺的,他们需要士兵们为他们打仗,需要医生们为他们治疗,需要建筑师们给他们建造房子,也需要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
但一个作家,英格兰早有一个莎士比亚,还有数也数不清的,犹如明星般璀璨繁多的文学创作者,他们并不需要一个爱尔兰人来瓜分文学上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