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一点钟,食饮机已经落粮,金金狗却完全没有理。李承袂看到小狗正一声一声地叫,她好像能感觉到李承袂正在看她,仰着头抻着脑袋,仿佛这么叫能把他叫回来。
她叫得无比凄惨,卧着叫,躺着叫,走来走去地叫,在他常待的地方叫,朝着佣人哀求地叫,但没人能帮她叫回他,没人能帮一只小狗找回主人。
她已经不安到不肯睡狗窝了,每天都费力地爬到他床上去,拱开他盖过的被子,蜷进里面。
李承袂看着,说不出什么感受。
或许他必须要承认,自己已经意识到无论如何裴音现在是只狗,两个多月大。幼犬多离不开母亲她就多离不开他,她睡觉要在他床下,吃饭要先看看他,她把他跟食物和生存比肩,他是她那个小小的狗脑袋里最重要的存在。
变狗事件刚发生时,李承袂在监控中目睹狗群,曾让特助查过。西山养狗的人不少,一片楼盘至少上百户。狗也要社交,所以主人会在太阳刚落山时牵出来,让小狗彼此交际。
他还一次都没带金金狗出去过。
好像已经知道会这样。知道自己迟早要心软,迟早要选择迁就一个变狗的孩子。
李承袂叹气,关了电脑,拿来外套穿上,离开这里。
与此同时,金金狗放弃守在这里等李承袂回来,用脑袋顶开阳台窗子的那道细缝,勇敢跳了出去。
她要自己去找李承袂。
她要把哥哥、把主人找回来。
第10章 狗的天!
裴音摔进了柔软的草丛中。
狗的天!金金狗刚回头就被震撼。
A市在北方,春天不若南方来得那么早,三月蛰虫始振,还是春寒料峭的天气。李承袂对绿化植被的审美更偏日式,管家会定期让园艺师过来维护,一年四季都是常青,强调深绿冷白,与秾丽相对。
裴音在这里住了半年,对别墅并不陌生,但她从没有看到过这些充满大量细节的内容。
金金狗放眼望去,新绿接着冬末的灰,已经又挨着地皮铺了一层。草蝇翅虫在视线平处飞舞,茸茸的狗尾巴草发满叶子,有很小很香的花开在下面,作为小狗,拼命仰起头才能看到樟树的叶子。葡萄风信子已经开了,在灌木下面,可以从树根那里爬过去。
小院子种梅,大院子就种樱树。开后都是白花,金金狗心中的伤感一扫而光,挤进灌木,往边缘的围栏处走。
很短暂的,裴音想起曾经她做人时有过的小小心愿。
是听说李承袂曾在日本生活时有过的幻想,她想穿草青色的浴衣跟他去十月中旬的烟花大会。她要抹很粉很明显的腮红,在眼睛下面,然后在夜晚的山坡上拍照。然后……他们从清水寺上去,天气阴阴的下雨,哥哥带她到山上的餐厅吃饭。李承袂的习惯,时间预约在正午十一点钟。
裴音总觉得,如果她是李承袂的妹妹这一切就真的会发生,她坚定相信其他平行世界里这些都真实存在,哪怕这真实只是她的幻想。
她对那种自由的、舒适的、富足的生活的想象,都是由李承袂带来的。有他就有一切,十七岁小小的、浅白的世界观里,这就是裴音认知的全部了。
但这个念头很快就被她抛到脑后了,她站在一望无垠的青绿的草中,脚掌踩着绵软的泥土,有劲劲的尾巴和漂亮的三色花毛。
狗的天!外面的世界如此宽阔、葳蕤,就像塞尔达里的旷野。
她是一只狗,她站在这里就像站在东京涩谷巨大的十字街头,随便哪条路都可以热闹地走下去,去追樱花、蝴蝶和不存在的野兔。
她是一条漂亮的米格鲁猎兔犬呀!
裴音立即幻想自己像侏罗纪公园里的霸王龙那样,将栏杆踩在脚下,在人们惊恐的尖叫声中英勇出笼,但事实是她立即夹着尾巴就从栏杆下的缝隙连爬带钻地滚出来了。
耳朵向空气翻开,金金狗逆毛,又有那么一瞬间,一种像是奴性的羁绊提醒她,曾经有个男人用大手温和地抚摸过这里。
她逃出来,就是为了找到这个摸过她的男人。
金金狗不停舔着鼻子,又洗了把脸,墩墩地走了几步,注意力就被飞过的白色花瓣引走。她越走越快,然后跑了起来。她飞奔着,彻底跑向自由,把找李承袂的事抛到脑后。
欧欧欧欧欧欧欧!
她已经闻得到其他狗的味道了。
狗脚印疯狂踩进春天的土地里。
人脚印冷静落在西山别墅玄关,入户后门口,酸枝木隔断旁边。李承袂面无表情,把刚摘下的手套轻轻丢在桌上。
“狗呢?”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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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他这个儿子可以把他跟家里狗拴在一起的。
雁平桨愤怒地翻了个身,抱着胳膊听耳机里的播客。
他跟父亲冷战已经有快一个月了。就因为那天父子拌嘴,他顶了两句。
妈妈今天早晨,特地等老爸走了跟他说话:
“前阵子,所里的实习生把零食落在柜子里,引了老鼠过来。你这周哪天放学早,过来帮妈妈捉一下,好不好?”
雁平桨边苦着脸喝玉米汁边答应了。
“不好喝吗?”
雁稚回有些不好意思,挽了挽头发:“我看爸爸很喜欢,这个颜色很好看呀,你看,黄澄澄的,咱们每年提前十个月订的花雕蟹,里面的蟹黄就跟这个颜色差不多。”
雁平桨心说他五十岁老男人喝五谷杂粮当然喜欢,我这种年轻男人当然是喝可乐。想着又看到妈妈柔软关切的眼神,不理解她怎么会和爸爸相爱。
诚然蒋颂看起来还不像五十岁会有的样子,诚然他的腹肌比自己更清晰更厚,但雁平桨认为自己这个年纪薄肌就恰到好处,脂包肌的优点本来不会是他们这种年轻人有。
所以他们父子也差不多,他并不比蒋颂差很多,只是蒋颂在地位关系上做了他爸,只是他由蒋颂和雁稚回抚育出来。
雁平桨在忿忿中闭上眼睛。
隔壁隔音很好的房间,蒋颂第三次抬膝上床覆过来时,雁稚回终于受不了了,抵着肩让他先别进来。
濡得很红很湿,水果樱桃、番茄、枸杞和山茱萸,都是很容易揉烂的类种。蒋颂含着,直到头发被扯住,雁稚回拉他上来,仓促地亲着他的发根吸气,他才停下来。
“是不是有心事?说呀……”她闭着眼睛问,脸十分红。
蒋颂没有很想说,由着她亲。她亲吻不影响他动,第三次的速度被放慢了,床下丢着纸巾。她很薄,时间长不做,力气一大容易擦伤。蒋颂的情况,筋络较旁人更清晰些,担心把她弄疼了,前夜换过几次套,现在才摘掉。
“我好晕,”雁稚回的声音闷在老男人灰发中:“白天带哈哈去洗澡,它还挺重的,扑过来的时候,我也晕了那么几下。”
“把我跟狗放在一起比吗,”男人声音噙着沉哑的笑意。他抬起头,鼻梁高挺,沁着微微的汗意。
“小乖,声音大一些,很好听。”蒋颂撑在身上,笑着看稚回,道:“他已经睡了,听不到。”
每次都这样……做到兴头了,就说这样的话。
他好像没意识到?他大概也意识不到,这方面他的变化真的很讨人喜欢……比如称呼,行进的方式,小乖、好孩子这类。
雁稚回咬着嘴,定定地看着蒋颂。几秒之后,像是受不了似的,女人突然撇开脸,微微翻了个身,像要去把灯关掉。
蒋颂在她脊背完全从被中脱出时,把她拉了回去。
“我看看…”他低声道,真像狗那样缠住t她,拖她到身下。
“你继续说,那条狗让你发晕了,然后呢?”
蒋颂笑着把雁稚回的头发拂到两人前面,慢条斯理说着,微微倾身从床头重拿了枚套剥开。
他垂着头咬她的耳朵:“狗还到你身上,小乖,狗骑着你,还跟你的孩子置气,恨他跟你当年一样年轻……”
“……呜…”
雁稚回发出低微的呻吟,一阵一阵的,像乌鸦喝水的故事,投一句与狗有关的话,瓶口就溢出一股水。
蒋颂得寸进尺,心思有点按不住了。他慢慢捻着小妻子从来不肯让他碰的地方:“这么多年了,真想他赶紧长大,然后赶出去。”
濡湿的位置漫溢到第二部 分指节。
雁稚回看到,朦胧昏黄的光线里,他从脖颈到肩膀这里,大概因为整个冬天被布料裹着,比上次度假时看着颜色斯文很多。虽然从前也不是蜜色的程度,只是现在更合她的审美,毛衣穿着知性脱了也知性。
她趴在床上,回身摸了几下。
半寸长的指甲,乳色渐变,蒋颂的后肩微妙地绷紧了。他捉着雁稚回的手往下探,由她帮着戴套。手心不可避免裹着他的手指,淡淡的润滑的味道,稚回沾着蹭到对方腹下,被蒋颂按住,挨着她手心顶了好几下。
“好软。”他叹了一声。
老男人今晚话多,揉着她的脸,呼吸粗重地压下来。
妻子掌心的皮肤细腻而柔软,当他用手掌覆住、并且压住这里时,极度紧张之下,雁稚回的胳膊会颤抖着向里收,而后在身前夹出一对柔和的内弧。
“你的手纹很浅。”蒋颂轻声道:“好孩子,好像永远都这么浅。我要看清它,需要凑得很近很近。”
“那您再过来一点好了……”雁稚回的意识有些游散:“还有,别这么快…”
男人用力贴紧掌心,掌纹合嵌,婚戒碰出轻微的响声。雁稚回埋进他颈窝,在响声里闭上眼睛。
“别跟孩子置气。”她悄悄说:“先答应我,然后再准进来。”
蒋颂低头亲她,同样悄悄道:“我不答应也进得来。”
雁稚回捉着他颈发,轻轻摸他的脖子:“这样算先斩后奏,爸爸…答应我呀,别说话不算话。”
她睁眼看着他,脸很素净,年轻、温柔。
蒋颂心底里一直萎缩的那个地方悄悄地蜷紧了。他点头,然后紧紧把雁稚回拢在怀里,沉进去埋起来,相濡以沫地抱紧了,才安下心。
“我是为你妥协的。”他轻轻说:“因为你我才原谅他,那混账小子。”
不需要我这个儿子可以把我跟家里狗拴在一起的!
雁平桨毫无所觉地在梦里又大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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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哥哥,我会剪掉你的羽毛(修)
李承袂当天下午就报了警。
走失的孩子尚未找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又有事情发生。流言悄无声息传开,原来是李总今年新养的狗丢了,名字好巧不巧,就叫金金。
李家走失的孩子小名也叫金金。
裴琳知道后气得浑身发抖,认为对方在刻意羞辱她和那个情窦初开的可怜孩子。女人跟李宗侑哭诉了一整天,第二天,后者约儿子到家喝茶。
新年已过月余,父子虽未冰释前嫌,到底亲生,见面勉强还算过得去,只能这样无可奈何处着。
李承袂从集团过来,才开过季度大会,一身纯黑西装,气息无比凌厉。男人下车后径直往主楼走,路上随手扯松领带,感到气闷。
前几天他在临海出差,国内出差不耽误同步进度,隔一天就催杨桃去问人——不,问狗找到没有。
警方显然也头疼他家里跑出去一个人一只狗全都不见踪影,只说照监控来看,狗跑出去后就沿着车道方向下山。警犬闻着气味循找,线索也只到高尔夫球场就断了。